电梯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重重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9/25 11:09:04 人气:2191
从检查情况来看,在用电梯存在以下七大问题:一是设备本身存在先天隐患。由于住宅电梯制造、安装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有些电梯生产厂为降低成本,生产的电梯在材料上偷工减料,这些电梯的质量性能较差,电梯的故障率较高;二是采购环节把关不严。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选定电梯时只考虑降低成本,而不遵守相关质量与安全规范,导致电梯运力不足,故障频出;三是老旧住宅电梯设备档次低、质量差,且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四是管理混乱。部份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在电梯使用管理中漠视安全,存在着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不按时申报年检,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五是责任不明。一些住宅由于产权关系较为复杂,住宅电梯责任主体难于落实。特别是一些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因为维修经费等问题,还存在着开发商与物业、业主三方之间使用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现象,出现故障后无人承担维护费用,导致故障电梯长期搁置,无人处理;六是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通过安全监察与检验情况看,目前大多数在用电梯使用单位基本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了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并依据规范和要求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但也存在着部份电梯维保单位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障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维护,维保记录不规范、维保内容不清晰,甚至是在维保记录上造假,扰乱了维护保养市场,影响了电梯维保质量;七是住宅电梯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相对缺乏,电梯使用者相对缺乏电梯安全使用教育,部份用户不爱惜电梯、不能规范操作,房屋装修和搬运家具时,使用不当,人为损伤电梯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行为客观上加快了电梯的磨损,增大了维修资金,也经常造成电梯故障、困人、损坏电梯部件等后果。
针对上述问题,质监部门要从加大电梯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快“电梯卫士”的推广实施力度,争取在两年内将辖区所有电梯全部纳入电梯卫士监管范围,提高事故的预警与处置效率等方面入手进行解决。
当前,质监部门正在对相关责任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